偏见
03月 31st, 2010 § 2条评论
做人不应该对他人有偏见。这么一个浅白的道理,原以为自己早已彻底地掌握了,却在最近认识了一位新朋友后而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会在不知不觉中重犯这个错误。
这位朋友是一位在学校颇有名气的学生,还没相识前也已听说了不少他的事迹。有人说他爱出风头,有人说他性情古怪,也有人说他很顽固不容易相处,自己身边的朋友都对他有不好印象。结果我也随波逐流地认为我一定不能和这个人合得来,我一定不会和这个人有话好谈,我和我的朋友们也会尽量避免和他接触或来往。但在他背后,我们却会在闲来无事时把他当成讨论的对象,甚至是开玩笑时的题材。
直到那一天,机缘巧合下,我和他单独坐在同一辆车里。从一开始的敷衍对话,到后来的越谈越开心,只不过是短短的十五分钟。短短十五分钟的车程,让我真正地认识了他。他其实很随和,很诚恳,也和其他平凡男生一样(包括我),爱留意身边漂亮的女生。
这珍贵的十五分钟,让我发觉原来自己一直都太自以为是,自视过高,以致在不知不觉中重犯了一个自己以为不会再犯的错误。
醒悟的那一刻,双眼发热,泪在眼珠旁翻滚。同时也有一股冲动,想上前去紧搂着他,对他说:“对不起,一直以来我的偏见让我误解了你。能够和你做朋友我真的很高兴,谢谢你,谢谢你…”
你也是很感性的人。很有同感。不觉得人人是一种缘份?有些是知己,好朋友,普通朋友,点头之交。。。我们都预算不到我们与某人以后会有何进展。还好你没错过他。
我应该不算感性吧,通常只有在发现自己犯错后才会感性。经一事长一智,真的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这位朋友。